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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描述

根据新疆霍尔果斯相关扶持政策,针对个人所得税有很大的扶持力度,接下来小杨介绍一下新疆霍尔果斯个人所得税优惠力度。


联系人:杨洋

联系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万达广场B座1412(一六八八财税)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园区内企业工作取得“工资薪金”,并选择园区作为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的境内外个人。

二、奖励标准及原则

(1)根据纳税人一个纳税月度内在园区内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额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补贴奖励,具体标准为:

当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1000元人民币至2000元人民币部分,奖励比率为其在园区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70%。当月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足1000元的,不予奖励。

当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2000元人民币至4000元人民币部分,奖励比率为其在园区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

当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4000元人民币以上的部分,奖励比率为其在园区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90%。

(2)享受园区个人所得税补贴的申请人,不再重复享受其他以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为主要内容的优惠政策。

(3)本办法仅针对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的工资薪金,不适用于个人所得税20%税率的一次性收入或偶然所得。

(4)园区招商部门仅接受以公司或机构为单位的个人所得税补贴申请,不接受个人申请。

(5)公司在纳税申报且税金入库后次月,即可向园区招商部门申请将财政扶持部分予以兑现。